經過239天研審,19人被控於2013年2月入侵沙巴拿篤甘榜丹道的案件,高庭今日宣判其中9名被告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罪名成立;另9人被控發動恐怖行為罪名成立,只有1名被告巴西沙姆,被控支持恐怖活動獲判無罪釋放。
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的刑罰為死刑。
法官鍾賢源今日在沙州監獄局的會議室宣讀此案的判詞,該份書面判詞約有3吋厚。
法官已訂明天聆聽辯護律師的求情陳詞。
共有30人被控涉及2013年2月至4月之間入侵沙巴拿篤甘榜丹道,但是,法庭于今年2月判當中11人無罪,19人表面罪名成立,其中1名被告哈比蘇海里,等不到判決即在獄中病逝。
本案共花了239天研審,控方傳召166名證人上庭供證,辯方也傳召20名辯方證人供證。
警方十分重視此案的保安,星期日晚上即在通往甘拜園監獄局道設路障,檢查一切來往的車輛,並從今日上午7時開始,禁止公眾使用該道路。
被告們分別被控觸犯刑事法典第130K條文(窩藏恐怖分子)、刑事法典第130KA條文(身為恐怖分子成員)、刑事法典第121條文(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刑事法典第130E條文(召募恐怖分子)。
其中向國家元首發動戰爭,罪成唯一刑罰為死刑;其餘罪刑可被判終身監禁。
2013年蘇祿恐怖分子入侵拿篤甘榜丹道和匿藏在仙本那bb甘榜西慕努,導致10名軍警人員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