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州行動黨領袖 做好集體辭職準備”
(備註:檳州行政議員兼檳州行動黨財政羅興強已在當晚(25日)發出通告,要求媒體取消他較早前的“領導集體辭職以備戰州選”的文告。)
以下是羅興強早前的文告內容:
行動黨檳州財政羅興強說,縱然該黨認為檳首長林冠英沒有犯錯,但若檳州人民認為林氏犯了錯,全體檳州行動黨領袖會集體負責,做好集體辭職,並解散州議會的準備,讓人民再作出選擇。
“行動黨過去一直強調步及犯罪及貪污的領袖,都必須休假和離職,以接受調查。但在林冠英被提控兩項控狀上,行動黨全體領導層一致認為林氏沒有犯錯,因此根本不需辭去檳首長職或休假。”
聯邦憲法第48(6)條文闡明,國州議員辭職後,就不能在5年內參與競選。
羅興強說,林冠英是遭受國陣的政治迫害與抹黑,企圖剷除對方。
羅興強也是檳州行政議員,他今日發文告說,林冠英不只是行動黨的第一號人物即秘書長,也是檳州首長。
“迫害林冠英要求他下台,等同要擊垮檳州政府,並削弱檳州行動黨的勢力。”
他說,由首相納吉領導的國陣,在2015年2月11日已把公正黨第一號人物安華關進監牢,如今得寸進尺,想把行動黨的第一號人物林冠英除掉。
“大馬人民尤其是檳州人民,肯定會反對這不民主和霸權的做法。如果不反擊,下一個領袖肯定也將遭受同樣不可理喻的誣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