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大馬航空委員會(MAVCOM)指出,該會正在調查Suasa Airlines航空公司,並已報警舉報Mon Space Sky Airlines。
該會今日發文告指出,大馬航空委員會自今年3月1日成立后,發出、吊銷和取消航空服務執照(ASL)和航空服務准證(ASP)的權力,就歸該會的管轄範圍。
“截至今天,Suasa Airlines並沒有擁有有效的航空服務准證,因此不能履行商業航空服務營運;為了經營商業航空生意,有關方面就必須擁有航空服務准證和航空營運許可證(AOC)。”
勸別乘2公司班機
文告說,Suasa Airlines向該會提呈申請,以在7月22日展開一個從吉隆坡飛至浮羅交怡的商業航班,但該會已拒絕。
“但在同一天,Suasa Airlines卻繼續示範飛行(demonstration flight),此事正受到大馬航空委員會調查。”
文告指出,大馬航空委員會也報警,舉報Mon Space Sky Airlines誤導民眾,指該會根據蒐集得來的證據,發現Mon Space Sky Airlines雖沒有航空服務執照或航空服務准證,卻將自己推銷為航空公司。
“大馬航空委員會強調遵守行業法律和條例的重要性,這是參與此領域的基礎條件;我們也勸告消費者避免乘搭這兩家航空公司的飛行航班,以確保不在旅程上遭遇任何不便。”
張貼民航局公函證明
賴彩雲否認偷飛
獨家報導:黃治振
(吉隆坡25日訊)Mon Space集團創辦人拿督斯里賴彩雲否認Suasa Airlines航空公司“偷飛”的報導,並要求媒體理解和尊重我國法律。
賴彩雲今日透過面子書接受《中國報》詢問時直言,我國是法紀國家,凌駕法律“偷飛”之說太不可思議。
“我國是個有法律的國家,凡事皆有作業程序,我不相信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臨駕法律‘偷飛’,這太不可思議了;感謝媒體關注此事,並相信媒體要對我國民航局、交通部甚至我國的法律體系,和國家作業程序有個合理的解讀及尊重。”
詢及Suasa Airlines航空是否已獲得航空服務執照,賴彩雲則張貼2張來自民航局的公函讓記者“過目”。
有關公函是兩張批准Suasa Air起飛的信函,其中一封是允許該航空從梳邦機場飛往吉隆坡國際機場,日期和時間為7月22日下午4時起飛,下午4時45分抵達。
另一封是允許該航空在7月22日,從吉隆坡飛往浮羅交怡的示範飛行(demonstration flight)。
准飛行72小時
兩封公函都闡明飛行的有效批准期限,只是72小時。
問到有關航空是否只供私人商業用途,賴彩雲沒有正面回應。
但詢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指該航空只獲得民航局發出的航空營運許可證(AOC),未獲航空委員會批出可載客的航空服務准證(ASP),不能正式啟航一事,賴彩雲則回應:“那是營運,我們沒賣票。”
廖中萊日前指Suasa Air未獲得航空服務執照,但該航空在上週五(22日)推介后首航飛至浮羅交怡,並邀請著名藝人茜拉、“肥媽”瑪麗亞和前警察總長丹斯里慕沙哈山等人站台,令人議論紛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