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初儀:便宜賣、便宜買
東甲縣議員
大平賣!大平賣!老闆不在亂亂賣!
虧本賣!清貨隨便賣!要錢不要貨,虧本都要賣…
過了清晨、來到了中午,很多時候魚攤小販都這樣叫嚷,越是熱鬧的巴剎,叫嚷聲更是此起彼落,中午時段魚販為了清貨,都會以較低的價格出售海產,很多時候清晨賣的價錢與中午的價格有落差。
去到水果店,剛從冷房捧出來,水珠晶瑩剔透的蘋果,一粒兩塊半,體積差不多同樣大小,同樣品牌但放了幾天的,就三粒放一籃只賣三塊錢,許多水果店的水果都是這么樣賣!
去到洋裝店、雜貨店便宜賣、便宜買的現象,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一直都有發生,這是平常不過,也沒有聽說法律不允許的…
直到早前聽到很多人在談論(實為調侃)檳州首長林冠英因為私人房屋“買便宜”而被提控,便紛紛在還網絡諷刺東西“買便宜”也是罪行!
看事情要更透徹
此事件被揭發的第一時間,檳州首長更是大方邀請記者參觀“買便宜”的房子,林稱沒有“基宮”豪華,是基于“一個願賣、一個願買”的原則下交易,若被提控乃是政治迫害!
就以上的幾個商品交易案例來看,檳州首長真的是無罪,這乃是自由市場的交易。如果有罪,巴剎魚販、水果店老闆、雜貨店業者還有好多生意人都在“犯罪”,這簡直是件荒謬的的事情!
但不要亂套例子來合理化罪行,房子與商品銷售不同,房屋的價格有很多的考慮因素如地點、建築物的狀況等等。
民眾不應該被所謂的“願賣願買”的交易基礎來看待這事件,林冠英被提控乃是因為身為政府公務員,被懷疑在公務上給予彭小姐一些“方便”,或有“利益輸送”的嫌疑下被提控。
民眾應該把此事件看得更透徹,不要為了支持而支持,唯有人民、選民的政治意思提高,政治才會進步,選出真正好的人民代表國家才能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