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6日訊)警方今日出動3名身穿避彈衣的蒙面特警,加上7名庭警,大陣仗押送涉嫌利用銀行戶頭匯款和提款轉賬資助恐怖分子的巫裔男子布哈里查諾(34歲),前往北海第2地庭面控。
被告被控上庭時,三名特警全程“陪伴左右”,7名庭警則在一旁重重包圍,戒備森嚴。
來自日落斗哇的被告布哈里查諾,被控協助一位名為莫哈末萬迪的恐怖分子,為其提供金錢服務。
控狀指被告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20日期間,在珍菲市路北賴工業區,使用其馬來亞銀行戶頭,協助管理該恐怖分子的錢財,抵觸刑事法典130 Q(1)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監禁20年或被充公財產。
當通譯員念完控狀后,被告隨即當場認罪,也無聘請辯護律師。
法官諾拉希瑪沒有當場作出任何宣判,並申請把案件交至檳城高庭,于8月29日(週一)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諾阿茲魯阿都拉曼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