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马:刑事提控制裁 美应点名一号官员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敦马:刑事提控制裁 美应点名一号官员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美国司法部必须点名诉状中的“马来西亚一号官员”,之后刑事提控这号人物。



他今日在部落格撰文说,如果美国真心要肃贪与反洗黑钱,特别是扯上美国的案件,就应公开这个人的身分。

他说,偷窃钱财是一项罪行,但仅仅充公被偷的钱财,是无法抵销罪案的。唯有在充公财产后,刑事检控这些盗贼。

“但若不点名‘马来西亚一号官员”,美国司法部要如何提控他?”



马哈迪说,马来西亚人要恢复国家声誉,并拒绝让一个涉嫌偷走数十亿令吉的盗贼领导。

他指出,但由于“马来西亚一号官员”掌控总检察署与警队,加上控制大多数国会议员,根本无法通过投不信任票除掉此人。

他说,不管喜欢与否,唯有靠外国才能制裁“马来西亚一号官员”。

他指出,若美国真的要铲除贪污与黑钱案件,他们应公布名字,好采取接下来的程序。

“当盗贼掌控警队与执法机关,唯有外国介入才能伸张正义。哭吧,我深爱的祖国。”

马哈迪说,美国充公行动的诉状共提及“马来西亚一号官员”36次。

他说,“马来西亚一号官员”据称在一马发展公司拥有权威地位,在2013年3月获得6亿8100万美元,且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阿兹的亲属,而这一切都符合纳吉的身分。

“我不知道,为何美国官员在写这份报告时,未注明一号大马官员的身分,但却写下其他祸首的名字,包括里扎、刘特佐与卡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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