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只允試飛 廖中萊:Suasa航班涉商業
(雪邦26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證實,民航局只是批准Suasa航空從吉隆坡國際機場試飛至浮羅交怡,但基於該航空回程因被投訴指經營商業航班之嫌,而違反航空條例受調查。
他說,根據現有航空條例,任何試飛航班,僅可載送該航空公司高層或受邀者,並不允許有任何售票的商業元素。
“大馬航空委員會(MAVCOM)接獲民眾投訴,指Suasa航空從浮羅交怡回吉隆坡國際機場時售票,該委員會才會報警和調查有關航空。”
他補充,民航局已在昨日向Suasa航空發出要求解釋信,爾後才從中探討進一步的調查行動。
廖中萊今早出席國際民航組織與世界海關組織航空物流研討會開幕後對記者說,民航局允許Suasa航空從梳邦機場飛往吉隆坡國際機場後,再從該機場飛往浮羅交怡的點對點航線。
“這就是為何Suasa飛機依然可飛,但該航空僅是被批准試飛,並不屬於商業航班。”
他補充,民航局基於技術層面,批准Suasa航空的航空營業許可證(AOC),大馬航空委員會卻拒絕該航空申請航空服務執照(ASL)。
廖中萊說,大馬航空委員會也會調查,為何Suasa航空飛機機身,出現Mon Space航空或Mon Space Sky航空字眼。
他說,由於Suasa航空涉嫌在沒獲得由大馬航空委員會發出可載客的航空服務准證(ASP)而載客,因此相關單位,包括警方也會調查此事。
滿意航空委會行動
廖中萊對大馬航空委員會,就Suasa航空事件所採取的行動感到滿意。
他說,交通部和航空委員會非常關注Suasa航空課題,因為此事涉及航空安全和國安問題。
“隨著民航局已和警方採取行動,我們希望Suasa航空作出交代。”
他強調,即便民航局已發出航空營運證書,但這還不足夠,Suasa航空必須獲得大馬航空委員會發出的航空服務准證(ASP)。
專注打造航空及物流樞紐
廖中萊在國際民航組織與世界海關組織航空物流研討會致詞時說,目前專注把我國打造成本區域的航空及物流樞紐。
他說,我國在航空市場方面,基於集中在確保問責制、效率及開明的航空政策,以致我國航空市場繼續成為東協區域的領導者。
出席研討會者有財政部副部長拿督奧斯曼阿茲、國際民航組織主席阿里尤、秘書長柳芳、世界海關組織秘書長御廚邦雄和馬來西亞民航局總監拿督斯里阿茲哈魯丁。
此外,廖中萊說,我國自從2007年獲選為國際民航組織會員後,都扮演積極角色,特別是民航安全等。
申請進入國際民航組織
他說,在下一屆國際民航組織改選中,我國政府會繼續提呈申請進入該組織,以便選為第39屆國際民航組織大會的會員。
廖中萊宣布,我國政府各別捐助10萬美元(約40萬7700令吉),給國際民航組織非洲和印度洋安全基金和國際民航組織航空安全和保安基金。
布城禁進行無人機活動
民航局總監阿茲哈魯丁指出,基於考慮到安全因素,布城政府行政中心地區,禁止進行無人駕駛飛機活動。
“由於布城地區林立著各政府部門大樓、辦公樓、首相及副首相的官邸,所以禁止進行無人機活動。”
他週二出席國際民航組織與世界海關組織航空物流研討會後受媒體訪問時說,布城屬于禁止飛行活動的地區,包括直升機及無人機,這必須獲得內政部的批准。
他指出,除了須獲得內政部批准,民眾若要申請無人機飛行活動,也須獲得民航局批准,因這須依據所規定的飛行高度,即不可超過400尺。
警若接投報
援引詐騙條文調查
詢及Suasa航空涉嫌在試飛航程載客的課題,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說,警方一旦接獲大馬航空委員會的投報,就會援引刑事法典420(詐騙)條文調查。
他解釋,Suasa航空在航班試飛回程時載客的行為,違反航空條例,對乘客而言足以構成欺詐罪名。
“警方會在接獲相關投報後,援引詐騙條文深入調查。”
Suasa航空一旦罪成,負責人將面臨不少於1年及不超過10年監禁和鞭笞,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
僅批5張航空服務准證
(吉隆坡26日訊)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MAVCOM)自今年3月1日成立以來,只批准5張航空服務准證(ASP)給提供不定期包機服務的航空公司,唯獨Suasa航空公司不在名單內。
根據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官網資料,這5家公司分別是沙巴航空有限公司、Awan Inspirasi有限公司、PLUS直升機有限公司、Weststar航空有限公司及Sazma航空有限公司。
這些公司所獲得的航空服務准證有效期是6個月至3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