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生活报生纸有名 叔叔可争女童抚养权
孩子自出生便由叔叔抚养,7年后孩子母亲欲争抚养权,叔叔是否有权争取。
⊙陈女士指出,她朋友和其哥哥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当时哥哥父亲是穆斯林,但还未和哥哥母亲结婚便离开,因此哥哥的身分证宗教栏为穆斯林。
“他大嫂因不想成为穆斯林,不愿和哥哥注册,只进行华人传统婚礼,也因不想孩子是穆斯林,在2个女儿的报生纸上花了一番心思。”
“其8岁大女儿的报生纸上只填了大嫂名字;7岁的二女儿则口头协议让我朋友,就是孩子叔叔领养,因此报生纸上的父亲是我朋友名字,母亲是大嫂。”
她说,7岁二女儿从出生起就由她朋友抚养,之后哥哥和大嫂分开,大嫂也另嫁他人和有了孩子。
“如今大嫂想要回二女儿抚养权,因此把二女儿接走,为了避免被我朋友带回,也不让二女儿上学。”
她补充,她朋友目前未婚,年龄约27岁,有稳定工作。
她想询问,她朋友在法律上是否有权要回二女儿抚养权?若没有,那么她朋友的大哥,是否可用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证明2个女儿为其亲生女儿,并争取抚养权?
★麦嘉强律师
根据上述情况,事主的朋友,就是所谓的“爸爸”,是有权向法庭申请孩子抚养权,因为在文件上他是父亲,可向法庭证明他和孩子有一定的关系。
在抚养权方面,法官会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量,根据描述,孩子一直以来和所谓的“爸爸”生活,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法官有可能会根据这个论点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事主朋友。
另外,孩子母亲这样突然带走孩子,可能会构成刑事罪,事主朋友是有权报案处理。
关于DNA部分,这的确是其中一个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方式,即穆斯林哥哥以DNA报告向法庭证明这2个孩子是他亲生女儿,但若证明孩子父亲为穆斯林,那么孩子很可能需要皈依伊斯兰教。
无论如何,在这种抚养权事件,建议各方以孩子的感受为主要考量,孩子不是货品,他们也有感情,若可以,尽量勿把事情闹到上法庭,各方心平气和坐下商谈解决方案,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