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貿與豐隆銀行合併案 博智資本告高盛索賠
(紐約27日訊)曾協助一馬發展公司(1MDB)發行債券的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週二遭馬來西亞國貿資本(Eon Capital)的大股東博智資本(Primus Pacific Partners)起訴,指高盛在國貿和豐隆銀行合併的交易中,欺騙性的建議接受較低報價,以取悅首相拿督斯里納吉。
“路透社”報導,博智資本在提交給紐約州高等法院訴狀中說,高盛隱瞞與納吉及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的利益衝突,故向高盛及其前常務董事,即前東南亞地區主管萊斯納(Tim Leissner)尋求5億1000萬美元(約20億7000萬令吉)的賠償。
高盛稱該訴訟“被誤導”,將會進行抗辯;萊斯納律師沒立即回復置評請求。
根據訴狀,博智資本曾擁有國貿資本的20%股份,在國貿資本考量馬來西亞豐隆銀行收購要約時,高盛擔任國貿資本的顧問。
東博智資本說,高盛及萊斯納在2010年1時,認為豐隆的第一份報價不公平,但在3個月後就認為經修訂後報價,僅提高2.8%%的要約是公平的,認為高盛欺騙及違反信託責任。
“高盛的欺騙和違反信託責任,導致豐隆對國貿資本的收購價較合理價格低出數億美元。”
東博智資本說,沒有一家不存在利益衝突的投行,會認為豐隆的第二次報價公平,也不會建議董事會接受。
東博智資本在這項訴訟中,向高盛追討尋求至少1億7000萬美元(約6億9000萬令吉)損失賠償,外加至少3億4000萬美元(約13億8000萬令吉)的懲罰性賠償。
阻豐隆收購國貿資本案敗訴
根據CNBC網站報道,豐隆集團據稱跟首相納吉兄弟有密切關係,而國貿資本收購案,或成功拉近高盛集團跟一馬發展公司的關係。
豐隆銀行于2009年12月宣佈收購國貿資本,但掌握國貿資本20.2%股權的博智資本仍拒絕第2次的每股7令吉30仙獻議價,因為其當初成本是每股9令吉55仙,進而導致它每股蒙受2令吉25仙的損失。
博智資本之前入稟大馬法庭試圖阻止豐隆銀行收購國貿資本案,不過官司在2011年4月29日宣告敗訴,而收購案最終以50億6000萬令吉的總價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