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湘怡:勞工是成本,還是資產?

如今生活費高漲,薪金若不漲,怎麼過活。

7月1日落實的第二波最低薪金制,雖然調漲幅度不多,從半島每月900令吉增至1000令吉,及東馬兩州每月800令吉增至920令吉,但為了確保人民衣食溫飽,勢在必行。

隨著新一輪最低薪金落實,長期關注勞工福利的社會主義黨,也在各州提供投訴熱線,向沒獲得調高最低薪金、或被逼停職的勞工給予援助。

在重度仰賴外勞的大馬,保障員工利益,對資方而言,猶如洪水猛獸,紛紛大喊吃不消,更有者甚言,外勞將會是該政策之下的最大受益群。

但一個聰明的資本家,會把勞工當成本,還是當資產?為何國籍不同,差別待遇就可理所當然?

本地雇主在處理勞資關係時,往往都抱著“保障員工,就被逼虧本”的心態,對于最低薪金制持以抗拒態度。

然而,我認為,對待員工好是一種投資;對員工好,最終贏家還是資方,因為只有把員工當成公司支柱,善待他們,員工才有為公司拼搏的衝勁。

畢竟,業績不靠員工拼,難道靠機器?資方的收益,一定要靠勞工揮灑血汗?

勞工不是生產工具,讓雇主用完即棄。惡劣對待員工、顧客、產品,公司是無法強大的。

有遠見的資方,都會清楚知道,健康的勞資關係,有助于加強公司生產及競爭力。

惡劣的資方,充其量只是個掠奪者,榨乾員工以后,就不顧員工死活,要員工打好包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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