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长:民生问题不可担搁
为何总是在意外发生后,才来亡羊补牢?
芙蓉亚沙新村村口前方主干马路污水涌出路面问题,由于迟迟没有维修,以及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安装足够的警示灯,造成一名老翁翻摩哆受伤。
有关污水问题是发生在去年12月尾,直到今年5月才鉴定污水是来自排污管,接着便用警示箱将漏水地点围起,但拖到7月也没有维修,直到上周老翁翻摩哆受伤后,涉及的英达丽水公司及马电讯才在记者会上表示,会在两个星期内展开维修工程。
整个事件拖了7个月,却一直没有维修,任由公路陷阱威胁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这种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合理吗?
每当一条道路破损,居民都希望地方政府尽快进行维修,避免车辆尤其是摩哆撞及破洞而造成意外发生,但涉及单位的维修工作总是慢半拍,结果就曾发生路洞杀人事件。
问题的发生,若是涉及不同机构或部门,地方政府实在有必要扮演协调角色,尽速安排涉及单位见面协调,找出真正的负责单位,指示该单位尽速将问题解决。
要不然就是地方政府先进行维修,过后才向理应负责的单位追讨回维修费用,而不是任由问题悬而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