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殺妻”案的嫌犯,今日被控謀殺罪名,案件訂于8月29日過堂,被告不獲保釋。
被告戴駿紳(21歲,無業)今早被帶上新山推事庭,被控于本月20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30分之間,在新山大豐花園蘇特拉3路一家廉價旅店的客房單位內,謀殺同齡的妻子楊佩釧。
被告在聆聽通譯員念出控狀后,點頭回應明白控狀內容。由于目前必須等候死者解剖報告出爐,推事莫哈末阿茲蘭沙擇定此案于8月29日過堂,並且不允許被告保釋。
被告今早在兩名警員的帶領下進入推事庭面控,全程申請淡定,並未躲開媒體的鏡頭。
據悉,被告及死者家屬都未出庭聆聽審訊。
被告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在事發客房與妻子發生爭吵后,以菜刀割喉殺妻,較后,被告相信是在友人的勸說下向警方自首。
攝影:謝心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