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芳僑:指南沒法律約束 商家可上訴挑戰
‧海報太性感業者接罰單‧
(哥打峇魯27日訊)誠信黨中委符芳僑認為,哥打峇魯市議會的廣告指南沒有法律約束,只能作為參考,根據指南發出的罰單可說是一張廢紙,商家可上法庭挑戰!
他籲請因海報女模“性感”而接獲市議會罰單的商家,通過法律管道,挑戰哥打峇魯市議會。
“之前在馬六甲及霹靂州,曾有商家針對地方政府不當的取締告上法庭,結果地方政府敗訴必須賠償。”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針對哥市一鐘錶店因海報女模“性感”而接罰單事件,如是指出。
符芳僑說,地方政府法令授權地方政府擬定條文及條例,惟不能違反原有法律母體,就如伊刑法不能在大馬落實,是因為違反至高無上的聯邦憲法。
性感的定義是什麼?
他質問“性感”的定義是什麼?當伊黨州政府強調,伊斯蘭法律不會實施在非穆斯林身上時,但海報中的女模都是非穆斯林,市議會也要強執“暴露毛髮(TUTUP AURAT)”,已明顯違反州政府的保證。
“丹州政府必須重新檢討,通過行政議會權力撤除及恢復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原貌。”
他說,市議會早前常取締零售啤酒的商家或餐館,實際上,這也是違法行動。在關稅法令下,授權給各州政府成立酒牌小組,成員包括州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警方及關稅局等代表。一旦獲酒牌,商家可進行批發烈酒及啤酒的生意。在現有法律下,零售啤酒,是無需任何執照的。
換言之,餐館及商店可自由零售啤酒,而不會受到關稅局或地方政府對付,但烈酒除外。另外,作為藥療用途的藥酒也無需執照。因此,哥打峇魯市議會不當的條例或檢舉行動,可以在法庭上受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