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八保释金加担保人 山吉温准保释
被控勒索男子和聘请非法外劳的大马罪案监督特别小组主席山吉温,今日获准以1万8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订于10月21日呈交文件。
山吉温早前遭警方援引2013年防范罪案法令扣留21天,但高庭昨天宣布,由于山吉温的罪行不符合2013年防范罪案法令,而且当局逮捕山吉温的地点出现很多说法,宣布释放山吉温,其辩护律师哥宾星今日针对其当事人被控聘请非法外劳和勒索案,向芙蓉地庭和推事庭申请保外候审。
主控官尼阿兹哈副检察司今日分别在地庭和推事庭,向法官法蒂雅和推事努鲁菲特丽扎建议,将保释金定在1万令吉和2万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须交出护照。
哥宾星听后代为求情时指出,山吉温无任何潜逃的迹象,要求法蒂雅和努鲁菲特丽扎调低保释金。
法蒂雅和努鲁菲特丽扎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在地庭被控于今年6月22日晚上10时45分,在南北大道汝来收费站,蓄意聘请没合法文件的外籍男子马尼瓦南慕都古马,牴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条文(聘请非法外劳)。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但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在推事庭的控状则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地点,恐吓吴东汉(译音,38岁),指将揭发该男子经营非法赌博的活动,令该男子交出2万5000令吉予他,牴触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