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論壇‧「律師公會沒實權!」 楊映波:政府怕甚麼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論壇‧「律師公會沒實權!」 楊映波:政府怕甚麼

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論壇主講人及主辦單位成員;左起為黃光平、何志昌、喬治治瓦魯斯、謝依玲、楊映波及福拉。
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論壇主講人及主辦單位成員;左起為黃光平、何志昌、喬治治瓦魯斯、謝依玲、楊映波及福拉。

(馬六甲28日訊)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楊映波說,該會沒有實權,國內的各項改變也非由該會推動,而且並未真正受咨詢,不解政府當局為何對該會感到害怕。



他也說,國家真正的改變,需要心懷國家利益,具有正確政治意願的代議士。

他補充,制止貪污及壓迫需要司法獨立,而司法獨立需要獨立的法律專業組織及自由的媒體。

楊映波昨晚在馬六甲律師公會,主辦的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論壇,主講時這么說。



他引述晚清學者于右任的《亡國三惡因》,到處可見雙重標準,此其一;善與能者被摒棄,貪腐無能者受重用,此其二;國家財富被竊盜及破產,此其三。

制止貪污需司法獨立

楊映波也是資深的執業律師。他舉例,土耳其、埃及與斯里蘭卡等國同時期的歷史顯示,權力等同操控,導致貪污腐敗,以壓迫少數開始,最終壓迫多數。

因此,他重申,制止貪污及壓迫需要司法獨立,而司法獨立需要獨立的法律專業組織及自由的媒體。

“其實,大馬律師公會沒有實權,各項改變並非由律師公會推動,也沒有真正的受咨詢,為什么害怕它?”

論壇出席者包括大馬律師公會副主席喬治治瓦魯斯、秘書謝依玲、馬六甲律師公會主席何志昌、前主席福拉及黃光平等。

準備提呈修法反建議

大馬律師公會正準備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LPA)的反建議備忘錄,以呈給當局。

律師公會副主席喬治治瓦魯斯說,該會也正與國會議員進行非正式接觸,並計劃會見各政黨代表,表達該會的建議。

此外,他說,該會正爭取一些國家法律專業組織的聲援。

喬治治瓦魯斯在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論壇,如此回應出席者的提問。

他說,這些努力的最終目標,是要向政府傳達律師公會獨立運作的重要訊息,包括贏得外資對國家司法獨立的信心,因為司法獨立需要獨立的律師公會。

一旦通過將是災難

喬治治瓦魯斯形容,政府建議修改的法案一旦在國會通過,將是一場災難,律師公會及律師的獨立性將被奪去,國家的法治將面對更嚴苛的挑戰,不只是律師,所有人民將受影響。

因此,他說,人民應促請國會議員,反對修改上述法令,並讓更多人知道法令修改后帶來的影響。

律師公會認為,政府修改上述法令的建議,對該會的獨立性是嚴重的威脅,因為修改法令的建議並非該會要求,也非該會會員的議決。

反對修改法律專業法令

馬六甲律師公會反對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建議,並吁請政府即刻取消。

甲律師公會主席何志昌在文告說,大馬律師公會對嚴重的誠信、透明度及貪污課題中的法治的重要性,採取堅定的立場,修改法令的建議,挑起了這是否是政府對該會採取的立場的回應?

他指出,修改法令建議並非大馬律師公會或該會會員要求,也沒有舉行會議通過修改法令議案,只是政府強使進行的。

何志昌指出,該會認為,修改法令建議嚴重威脅大馬律師公會的獨立性,是操控及壓制該會的意圖。

他指出,政府欲委任兩名代表進入大馬律師公會理事會之意,是完全不可被接受的,並將嚴重損害該會無私無畏地維護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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