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燕萍:谈了“很久”的“收费”
──新山办事处高级记者
我国政府前年开始“透风”,要向外国注册车辆征收入境准证费(VEP),而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卡巴拉威率先于2015年4月宣布,VEP同年8月1日落实。
未料,柔州公共工程乡区与城市发展委员会主席拿督哈斯尼、阿都阿兹卡巴拉威和陆路交通局副总监拿督阿里芬,在VEP落实前,相继说出两次VEP展延的日期。
在大家以为去年10月会落实VEP时,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却突然说,该部未正式宣布VEP落实日期。
此话一出,让人“傻眼”,交通部未正式宣布落实日期,那早前3位“官”说的VEP日期,是怎么回事?
虽然,人民最后也没搞懂,为何各官说各话,但结果就是VEP还没落实就对了。
VEP课题于今年4月,由廖中莱再谈起,并透露VEP很快落实,未料,哈斯尼6月又说7月16日会向外国注册车辆征收20令吉,并且这笔收费为过路费(Road Charge),非VEP。
对于VEP突然变过路费,大家虽感惊讶,但只能照单全收,结果,7月16日因系统问题被迫展延,而廖中莱本月25日又说VEP需一两个月测试就能落实。
目前,众人对于VEP和过路费依旧混淆,相关细节交通部都未发布过,笔者认为,上述政策是对外国车主落实,外国民众正看着一切发展,为维护我国颜面,当官者应统一发言,而非各说各话,令人觉得我国管理体制混乱。
希望掌权交通部可统一所有当官者言论,而不是其他人说错话后,他们才来称“未曾发布过消息”,令人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