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手術後開房休養 男醫生非禮男醫生
(新加坡29日訊)美容醫生為大馬男醫生進行抽脂手術后,預定酒店房間說是讓他休養,卻連續2晚在房內下藥非禮男醫生下體,還拍下至少20張下體特寫照,被判坐牢42個月!
男醫生觸犯的是嚴重的非禮罪行,按照條例,刑罰應該包括打鞭,但他去年9月年滿50歲,所以僥倖豁免鞭刑。
被告是Life Source醫療中心醫生陳國良(50歲,譯音),行醫超過25年,專門從事醫學美容,面對3項非禮和兩項下藥企圖非禮的控狀。
被告是Life Source醫療中心合夥人,但這家醫療中心已停業。他否認罪行,案件經18天審訊后,法官于6月23日裁定,其中一項非禮罪名不成立。另4項非禮和下藥有意非禮的罪名,都被判成立,並于昨天發表裁決。受害人是一名33歲醫生。
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被告在2013年6月6日和7月5日,位于他設于諾維娜醫藥中心的醫療中心,為受害人進行兩次抽脂手術。
第二次手術后,被告告訴受害人,他在豪亞酒店訂了酒店房讓他休養,但被告卻在酒店房為受害人注射安眠藥和止痛藥,受害人失去知覺,被告之后拉下他的短褲拍他下體,除了下體特寫照,還有他握住受害人下體的照片,以及受害人半裸狀態。
被告隔天晚上再次下藥和拍受害人下體,他沒將拍下的任何照片給受害人看。
受害人不知就裡還和被告一起在7月7日去新山一天,隔天早上回國。不久,被告的一名合夥人發現照片后通知受害人,后者于在同年8月13日,報案聲稱被非禮。
被告堅稱手術是受害者授權同意,涉案照片是供醫療所用。他在求情時表示,無意隱瞞裸照,因此把手機交給合夥人,讓他代為傳入電腦存檔,
被告不服所判,準備就4項罪成和其刑罰向高庭上訴,目前保釋在外。(人名譯音)
控方斥令醫生專業蒙羞
控方指被告行為嚴重違反道德和醫生專業守則,不僅嚴重侵犯受害人隱私,也讓醫生職業操守蒙羞,促請法官判監至少5年8個月。
控方強調兩人是病人和醫生的關係。受害者以為被告給他止痛藥,被告的罪行已違反道德和專業守則。這類罪行難以偵查,如果照片沒存在手機裡,也不會被另一名合夥人揭發;被告預謀行事,還預先訂好酒店。
被告審訊期間與受害人對薄公堂,被告也指受害人有未婚妻卻到處拈花惹草,因被女人取笑下體彎曲才要求被告幫忙矯正。
受害人因此案不僅失去穩定的工作,收入減少,未婚妻也離他而去,現在的他只感覺身上“留了一道永遠的傷口。”
法官西瓦下判時譴責被告擅自在缺乏醫療設備的酒店注射麻醉藥,罔顧受害人安全和健康,違背受害人把他當導師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