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男童 椰园园主坐牢罚款 757933 757933 2016年7月29日2016年7月29日 阿布哈山(左)因掌掴男童,被罚款600令吉监一天。 一名63岁的椰园园主,因不满8岁男童在其椰园玩乐,一怒之下掌掴男童,昨日被控上推事庭时,承认有罪。 被告阿布哈山被控于今年6月5日下午4时25分,在武吉南眉罗弄1路蓄意掌掴一名男童,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诺莎瓦妮,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被告求情时希望法庭能轻判,诺莎瓦妮则要求法庭对被告作出合理的惩罚。 推事莫哈末阿斯里阿都拉曼西迪随后判如上述,若无法缴付罚款,就必须坐牢1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