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限制發放難民證 沙希淡:須經過2部門
(吉隆坡29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卡欣指出,內閣已決定不再讓聯合國難民署(UNHCR)直接發放難民證給難民進入我國,反之他們必須經過移民局和內政領取難民證。
他說,許多領取難民證后來我國的難民並沒有護照,而該證件只是讓他們暫時居留,而不是工作,但他們卻已濫用有關的證件。
“我們決定限他們只透過移民局和內政部領取難民證,不再發放有關證件;這些難民只能獲得住處和飲食,但有些卻從事土地開發和非法經營生意等,他們來我國工作是不對的,在這裡開車更是錯上加錯。”
沙希淡卡欣今早陪同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出席巫統婦女組開齋節慶典后,如是指出。
他說,我國是一個有主權的國家,任何出入境都必須通報,但國內卻出現難民證氾濫的現象,有些商店甚至當面售賣冒牌的難民證,使到外籍人士暴增。
“目前,我們只允許緬甸羅興亞穆斯林難民在我國工作,但難民證的發放數量卻超過這些難民來馬的人數,可能從事非法製造難民證勾當的人士,透過欺壓方式來獲取這些難民證;因此我們才規定他們必須透過正常程序入境。”
充公不少難民證
他也透露,聯合國難民署至今已發出15萬張難民證,但國內的羅興亞穆斯林難民人數沒這么多,並指當局也充公了不少難民證。
出席者包括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絲瑪、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巫統婦女組主席拿督斯里莎麗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