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新歌短片侮辱宗教 组织报案焚黄明志肖像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指新歌短片侮辱宗教 组织报案焚黄明志肖像

利祖安(前排左2)、阿兹迪(前排左5)与其他成员,拿着倒反的黄明志海报表达不满,并要求警方采取对付行动。
利祖安(前排左2)、阿兹迪(前排左5)与其他成员,拿着倒反的黄明志海报表达不满,并要求警方采取对付行动。

(槟城30日讯)歌手黄明志新歌《OH MY GOD》音乐短片,被指涉嫌侮辱宗教及触动宗教敏感,今午一批槟州伊斯兰非政府组织代表到警局报案后,要焚烧黄明志肖像海报表不满,不料风太大无法烧起来,最后改为践踏和撕裂海报。



据所见,当时他们一行约15人在报案及召开记者会后,就到警局门口对面的小路,准备焚烧黄明志的海报。

有人尝试用打火机点火,但当时刚好风大,一直无法点燃海报让火势烧起来。期间有人尝试用身体围人墙挡风,但仍不果。

最后他们只好放弃焚烧海报,将多张海报放在路上践踏,最后再撕裂发泄不满。



这批槟伊斯兰非政府组织今午到百大年路警局,代表报案的是半岛马来学生联盟主席阿兹迪及槟州马来人联盟主席利祖安,他们宣称代表20个非政府组织作投报,要求警方彻查,并对涉嫌侮辱宗教的黄明志采取对付行动。

阿兹迪指出,片长4分钟4秒的音乐短片多次出现侮辱宗教的行为和语言,包括多次提及“阿拉”、敲杯喝水前也提及“阿拉”、穿着长袍及头巾赌博,及在丹绒武雅水上清真寺内跳舞和唱歌。

“有关内容似乎都在激怒穆斯林,黄明志的行为极度没教养。”

利祖安说,黄明志的行为越来越过分,如果他在街上看到黄氏,一定会掌掴对方以示教训,再带他到警局。

槟州总警长拿督阿都嘉法昨日证实,警方已开档调查,将于近期传召黄明志及短片中另3人录口供助查。

警方刑事法典第295(亵渎膜拜地点及蓄意侮辱宗教)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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