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莉:放生
(记者)
不久之前,家里进了一条小蛇,没有毒性,朋友捕捉后,将牠放生野外。
数日前,面子书传出一条短片,一群口操北马方言的华裔人士,以宗教理由,在一个油棕园放生了数十条蟒蛇。
老实说,我不明白后者如何取得如此大量的蟒蛇,是有人特地去捉来“应市”,还是真的刚好有那么多蟒蛇误闯民居被活捉,而需要靠宗教人士去打救。
网上可以看到短片,有一些宗教信徒被要求放生数万条小鱼,甚至其他动物。
我在一些庙宇,看过庙方在河流设置了被用来作为放生用途的输送管,庙宇位于闹市之中,河水是发臭的,友人笑说,举凡重要神诞有举办放生活动时,这条管子可是许多鱼儿的“黄泉路”。
我是佛教徒,虽然佛教有鼓励持素不杀生,但是随缘。
有一些鼓吹放生者的论调,强调若不去“打救”这些小生命,牠们必死无疑。
不养也是种“放生”
对此,我更相信市场的供求原理,就如中国玉林狗肉节,因为当地民众对狗肉有需求,所以就有大量宰杀狗的现象。
我有一个韩国朋友分享过他养狗的经历,就他在学生时代,曾经养过一只狗,但有一天,他回家发现其狗已经被爷爷宰杀吃了,韩国社会儒家思维重,他身为幼辈不得反驳,因此他再不养狗,避免悲剧重演。
我朋友从此不养狗的决定,是应环境的条件做出的应对,他无法改变爷爷的习惯,但他也是在“放生”,让后来不再有狗,因被他饲养而被宰杀。
此外,对于地方政府捉狗课题,问题根源也是弃养或狗主拒绝为犬只结扎。当捉狗队在捉狗进行人道处置、流浪狗被车撞死,这也还是大家的共业。
放生若只注重形式,也是执著的体现,违反了佛教的原意。
与其盲目“放生”,不如从社会教育着手,吁请政府落实更多有利动物的政策,如对付弃养宠物、虐待动物、野生动物买卖和野味买卖业者等,才能避免更多动物因人类的欲望(包括有所求的放生)而蒙受无妄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