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不久之前,家裡進了一條小蛇,沒有毒性,朋友捕捉后,將牠放生野外。
數日前,面子書傳出一條短片,一群口操北馬方言的華裔人士,以宗教理由,在一個油棕園放生了數十條蟒蛇。
老實說,我不明白后者如何取得如此大量的蟒蛇,是有人特地去捉來“應市”,還是真的剛好有那么多蟒蛇誤闖民居被活捉,而需要靠宗教人士去打救。
網上可以看到短片,有一些宗教信徒被要求放生數萬條小魚,甚至其他動物。
我在一些廟宇,看過廟方在河流設置了被用來作為放生用途的輸送管,廟宇位于鬧市之中,河水是發臭的,友人笑說,舉凡重要神誕有舉辦放生活動時,這條管子可是許多魚兒的“黃泉路”。
我是佛教徒,雖然佛教有鼓勵持素不殺生,但是隨緣。
有一些鼓吹放生者的論調,強調若不去“打救”這些小生命,牠們必死無疑。
不養也是種“放生”
對此,我更相信市場的供求原理,就如中國玉林狗肉節,因為當地民眾對狗肉有需求,所以就有大量宰殺狗的現象。
我有一個韓國朋友分享過他養狗的經歷,就他在學生時代,曾經養過一隻狗,但有一天,他回家發現其狗已經被爺爺宰殺吃了,韓國社會儒家思維重,他身為幼輩不得反駁,因此他再不養狗,避免悲劇重演。
我朋友從此不養狗的決定,是應環境的條件做出的應對,他無法改變爺爺的習慣,但他也是在“放生”,讓后來不再有狗,因被他飼養而被宰殺。
此外,對于地方政府捉狗課題,問題根源也是棄養或狗主拒絕為犬只結扎。當捉狗隊在捉狗進行人道處置、流浪狗被車撞死,這也還是大家的共業。
放生若只注重形式,也是執著的體現,違反了佛教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