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沒存入公積金 續以書信投訴跟進
公司倒閉後,發現僱主沒有存入近3個月的公積金(EPF)。
⊙張先生指出,他在一家咖啡廳任職大約半年時間,前些日子咖啡廳倒閉,目前無法聯絡上該咖啡廳的老闆。
“我和幾個同事之後才發覺,雖然薪水單上有註明減去繳付公積金的金額,但實際上這3個月的公積金沒有存款紀錄。”
他指出,自己和同事也曾向僱員公積金局(KWSP)投訴,對方指已在跟進,但他們苦等2個多月都毫無下文。
他想了解,他們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追討該筆款項?
★林若輝律師
事主只能繼續向僱員公積金局跟進和投訴。
建議事主以書信或電郵方式進行跟進,以便留下相關記錄。
若最後僱員公積金局證明是該公司的錯,他們會起訴公司董事或負責人,事主無需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