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稀有品種龜被控 2印度男判監.2人否認有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擁稀有品種龜被控 2印度男判監.2人否認有罪

(吉隆坡1日訊)4名印度籍男子因非法擁有稀有品種烏龜被逮捕,今日分別在吉隆坡地庭及八打靈再也法庭被控,在隆法庭被控的2名被告俯首認罪,被判監禁24個月,另2人則否認有罪。



他們私藏的36隻黑池龜和1011隻年幼的印度星龜,皆是在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下受保護的稀有品種。

在隆地庭被控的被告分別是納果卡尼(34歲)及尼扎慕丁(39歲),他們在承認3項控狀後,承審法官哈米丹里判處他們監禁24個月,並諭令刑罰從逮捕日即7月26日算起。

首控狀指他們在今年7月26日凌晨1時,在首都某酒店內,發現非法藏有25隻雌性黑池龜,因此牴觸上述法令第70條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不超過3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受保護不能飼養

次控狀則指他們在同一時間及地點,非法藏有11隻雄性黑池龜,因此牴觸法令第68(1)(a)條文,若罪成則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第3控狀則是指他們非法藏有36隻黑池龜,並將牠們放置在44個塑膠袋內,導致牠們痛苦及疾病,因此牴觸法令第86(1)(c)條文,並可在第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介於5000至5萬令吉之間,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納扎魯丁副檢察司指出,上述的烏龜都是受保護動物,不能被人領養或成為美食野味,希望法官嚴懲,被告在求情時指出,他們皆有家庭負擔及剛抵達大馬,希望法官能輕判。

被告聽聞自己被判監禁後,不禁悲從中來,在被告欄內哭泣。

2人保外候審

在八打靈再也地庭被控2項罪名的被告阿育甘納茲爾(36歲,餐廳服務員)及嘉阿法薩迪(32歲)在否認罪名後,各獲准以1萬令吉及2名本地擔保人,保外候審。

承審法官瑪妮拉較後也擇定此案在8月30日過堂。

首控狀指被告在今年7月25日下午6時30分,在阿曼花園的廉價租屋內,被發現藏有1011隻年幼的印度星龜,而這些烏龜被放置在44個塑膠袋內,他們因此牴觸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第61條文,並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則指他們在同一時間及地點,將把印度星龜放置在塑膠袋內導致牠們痛苦及疾病,因此牴觸第86(1)(c)條文,並在相同法令第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介於5000至5萬令吉之間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為阿都阿茲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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