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探讨改革 首相署设法律援助小组
(吉隆坡1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宣布,将成立一个法律援助专案小组,以讨论国内法律援助相关议题。
她指出,国家在法律援助课题上面对许多挑战,包括政府应只提供国民法律援助,抑或也需为非国民提供法律援助;援助仅限刑事案或需囊括民事案;除了政府相关部门外,尚有许多其他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提供法律援助等。
她说,国内法律援助方面需要改革,因此有必要设立专案小组处理相关课题,她将与首相署法律事务部总监以及法律援助局总监,商谈改变法律援助政策相关事宜。
“政府这么做是为了清楚区分每个法律相关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扮演的角色、简化法律援助手续,让法律援助更严谨和有效。”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与律师公会会面洽谈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议题后,在记者会这么指出。
带入内阁商谈
询及她对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早前发表,指联邦法院主簿署已向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建议,将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一分为二,即司法组由法院首席主簿官负责,法律组由总检察长负责议题的看法时,她认为这个建议听起来挺不错,但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她说,这项建议或许会被带入内阁商谈,但目前还不能下定论。
会议出席者有律师公会主席史帝文迪鲁、副主席乔治治瓦鲁斯和秘书谢依玲及律政司拿督恩姑诺法查。
将与律师公会谈细节
阿莎丽娜透露,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事宜还未到最后阶段,政府接下来会再与律师公会商谈内部细节。
她说,周一(1日)是她首次与律师公会会面洽谈相关事务,基于她提议修改的内容部分尚需双方进一步深入探讨,律师公会将于来临9月再与她会面。
“作为负责有关事务的部长,我聆听律师公会的意见并给予反馈,大家仔细研究并对政策达成共识后,我才会将修订案提呈至内阁讨论获取同意,再提呈至国会通过,但我不保证突发变化。”
询及是否赶得及在下季国会提呈修订案,她说这由政府定夺。
非为干涉内务
阿莎丽娜强调,修改有关法令并非为掌控或干涉律师公会内务,而是根据该法令第42(1)(I)条文,维护正义、发展成员之间以及和掌管法律事务人员的关系。
她透露,修改范围也谈及普通律师资格考试标准、律师英语掌握能力等方面,希望修改该法令不只是谈委任2名政府代表的争议,而更倾向于解决律师界面对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