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住、行佔收入70% 中等收入群也“難撐”

佐哈里阿都干尼主持生活費小組會議。右為莫哈末依沙。

第二財政部長佐哈里阿都干尼說,政府調查顯示,大馬人民將可支配收入的31.2%花在食物和出外用餐費用上,23.9%用在汽油、房屋和其他生活開支,以及14.6%花在交通上。

他說,在生活成本高漲的時代,政府將積極關注必需品與服務價格,以及人民的收入水平這兩個課題。

佐哈里阿都干尼今日在2017年財政預算案生活費小組會議上致詞時,這麼指出。

他說,隨著生活方式的改變,生活必需品的範圍也隨之擴大,汽車、手機、電腦和網絡連線,都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信40%最低家庭收入群(B40)和40%中等收入群(M40),越來越難適應這個生活費水平越來越高的社會。

財政部發文告指出,2017年財政預算案生活費小組今日召開會議,主要探討人民生活費高漲,以及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等課題。

除了財政部,出席此會議者也包括國家企業公司(PUNB)、大馬基建公司(PRASARANA)和國民登記局等政府機構和非政府組織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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