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名首相為大馬一號官員 多媒體委會傳召潘儉偉
(布城1日訊)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因在面子書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為“大馬一號官員”,被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SKMM)傳召問話,並在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下接受調查。
他於今午約3時45分,在代表律師兼蒲種區國會議員哥賓星陪同下,抵達布城SKMM總部,隨後即上樓錄取口供。
在1個小時後,他在離開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披露,針對他於7月21日上載至面子書的2個貼文,SKMM接獲至少5宗報案,投訴有關貼文。
“(我)不會(撤除上述2個貼文)。我沒必要撤下它們。”
報導指出,美國司法部於7月20日尋求充公挪用一馬發展公司資金購買的17項資產,訴狀36次提及“大馬一號官員”。
7月21日,潘儉偉即在面子書上載2個貼文,點名納吉為“大馬一號官員”。
他在首個貼文寫道“納吉,美國司法部剛指控你竊取大馬數以億令吉公帑。你準備去哪躲藏?不能再和奧巴馬(美國總統)打高爾夫了?”。
第2個貼文則是“‘大馬一號官員’百分之百是納吉。‘大馬一號官員’從一馬發展公司貸款中,竊取數10億令吉。你否認?告我吧。”
據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以惱人、濫用或威脅他人意圖“不當使用”網絡設施屬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