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南海行使司法权 船只非法入侵可判监
(北京2日综合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二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中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外国船只非法进入中国领海,将追究刑责。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强调,人民法院将对中国管辖海域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维护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规定》指,中国管辖海域,不仅包括内水、领海,还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其他海域。
中国公民或组织在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公海,从事捕捞作业也适用本规定。
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中国管辖海域实施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并对中国刑法相关罪名适用于涉海案件时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其中非法进入中国领海,具有经驱赶拒不离开、被驱离后又非法进入中国领海、因非法进入中国领海被行政处罚或被刑事处罚后1年内又非法进入中国领海等情况,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