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大道右邊車道 巴士羅厘一律捉

旺阿末烏茲爾(左起)、納茲里西倫及莫哈末法迪爾巡視陸路交通局服務櫃台。

即日起,陸路交通局長期展開“長巴特別行動”,以對付在高速大道上,使用右邊車道的巴士和羅厘。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納茲里西倫說,該局最近接到公眾投訴,指商用車輛,尤其是長途巴士,經常在最右邊車道上行駛,對其他公路使用者構成威脅。

“不管是長巴、旅巴或是羅厘,駛入最右邊車道超車后,應回到左邊車道。我們接到太多投訴了,因此,決定嚴厲對付違法者。”

納茲里西倫今早出席甲陸路交通局常月集會后的記者會時,這麼指出。

他說,這行動會長期進行,當局除了派出執法人員到高速大道巡邏,也會派出便服執法員喬裝長巴乘客、派出非執法轎車巡邏。

他說,官員若發現違法者,將展開跟蹤至目的地或附近的大道休息站。若違法者曾有前科,將當場其充公長巴,及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9條文下,發出300令吉罰單。

他說,由于東海岸的長巴及羅厘車流量不高,因此,首階段的行動將專注在南北大道。

該局今午也舉辦開齋節開放門戶,獲得多名高官顯要出席,包括馬華望萬區州議員拿督吳俊兌、甲州農業及企業發展行政議員拿督哈山、甲州房屋、地方政府及環境行政議員拿督依斯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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