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副採訪主任
若被控涉貪的檳州首長林冠英罪名成立,你猜民間會有什么反應?
我認為,是憤憤不平、群情洶湧,然后紛紛質問,為何“大馬1號官員”沒事?為何“26億”沒事?
然后,就是感覺不公、不義,最好馬上有選舉,讓不滿的人民可以教訓政府(當然是國陣政府)。
在多數人感覺“不公平”時,你認為誰會是最大得利者?
當然不會是已被罵到體無完膚的馬華與民政,也不會是被多數華裔選民抗拒的巫統,而是檳州1號官員統領的民主行動黨,還有希盟的友黨。
還記得當日林冠英被反貪委會扣留,隔天被提控上庭的畫面嗎?
多少人大罵國陣、多少人怒問為何“26億”沒被提控、多少人一直怒喊不公平?
當行動黨發起1人10令吉與冠英同在的籌款運動后,不到24小時就籌到超過100萬令吉的“保釋金”,這又說明什么?
就是,反對黨領袖被控,對反對黨的選情,只有加分,不會減分。
偏偏有人高估這良好形勢與自我膨脹,在應專注于一馬發展機構醜聞時,以“拯救大馬”及“還政予民”的理由,拋出提前州選的建議。
因為“一個人的官司”而勞民傷財,要友黨冒著失去馬來選區風險,又拒絕友黨提出的“利益交換”(讓出1至2議席),這戲碼哪會叫好叫座?
還有首長人才
更何況,林冠英在回應曹觀友“已做好準備”,帶領后林冠英時代的談話時,首度直接點名,“如果我有事,曹觀友很自然是首長的人選”,說明行動黨還有首長人才,還有人選,不是只有一個人可以出任。
政治人物不會干沒有利益的事,而再大的利益也比不上執政權,如果火箭硬硬要提前州選,不只會激化希盟內部的利益衝突,也會讓強調民主與改革的行動黨,被輿論指責濫用民主來拯救一個人的仕途。
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這場“只為一個人而還政予民”的戲,只好喊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