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侮辱宗教案 警将逮捕黄明志
(槟城2日讯)槟总警长拿督阿都嘉法说,针对黄明志在清真寺拍短片被指侮辱宗教案,黄明志目前不在国内,一旦他回国,警方将逮捕后者助查。
他今早在槟警察总部主持一项警官移交职权仪式后,受到记者询问此案情时说,当局调查,黄明志在国内有两个住址,分别在吉隆坡及柔佛。
他说,警方相信黄明志拍摄的短片是在槟城拍摄,除了清真寺外,警方也鉴定该视频内的其他宗教场所,包括兴都庙、佛寺及教堂。
他指出,警方已到部分宗教场所调查,当局也向这些宗教场所负责人录供。
“警方迄今已向4人录供,包括报案者(丹绒武雅水上清真寺负责人)。至于涉案的另3人,并非大马人。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95(亵渎膜拜地点及蓄意侮辱宗教)条文调查此案。
歌手黄明志较早前在Youtube发布其新歌“OH MY GOD”的音乐短片,其中一个拍摄地点是槟岛丹绒武雅水上清真寺,被指涉嫌侮辱宗教。
黄明志上载视频隐喻华巫关系
“我们之间这么多误会”
独家报导:刘福来
(麻坡2日讯)网络创作歌手兼导演黄明志,昨日在NAMEWEE TOKOK脱口秀,重新上载了2013年第25集《马来人怎样看华人》视频,并在贴文留言“我们之间这么多误会”,表达了目前内心的感受。
视频请来巫裔友人艾特力穆罕默德菲尔道斯,在视频讲述对华裔的看法,引述我国从独立到现在,不断发生的种族敏感课题,皆不是因为彼此不喜欢,而彼此之间缺乏了解,存在太多误会。
黄明志日前在优管(Youtube),发表新歌《Oh My God》音乐视频,于7月30日遭到20个伊斯兰组织约15名代表向警方报案,指控黄明志诋毁伊斯兰。
有关视频已被禁播,黄明志相信目前不在国内。今午,其父亲受询时也简短表示,明志两天前透露将出国,父子之间未有联络,随后黄父匆匆挂断电话。
《Oh My God》音乐视频被指歌曲侮辱伊斯兰,包括歌词不断提到“阿拉”字眼、一边说阿拉一边触碰饮料、穿着穆斯林服饰赌博、祈祷声遭嘲笑和羞辱,以及在丹绒武雅水上清真寺内唱歌跳舞。
目前,槟州警方接获投报,援引刑事法典295条文(亵渎膜拜地点及蓄意侮辱宗教)调查此事件,并准备传召黄明志及参与音乐视频演出的人士录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