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设特别小组 半年充公近2000复制车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陆路交通局设特别小组 半年充公近2000复制车

纳兹里西伦(左起)、莫哈末法迪尔及旺阿末乌兹尔,公布陆路交通局在半年内充公近0002辆复制车。
纳兹里西伦(左起)、莫哈末法迪尔及旺阿末乌兹尔,公布陆路交通局在半年内充公近0002辆复制车。

(马六甲2日讯)基于我国复制车情况泛滥,陆路交通局今年1月成立“复制车特别小组”,于半年内充公近2000辆复制车。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纳兹里西伦提醒公众,勿以为购买到便宜的二手进口车,捡到便宜货,当心这些二手车是复制车。

他说,一旦被该局发现买到的是复制车,除了轿车被充公,车主还可能面对另5项罪行,车没了还可能被罚款或坐牢。

纳兹里西伦今早出席甲陆路交通局开斋节开放门户时,这么指出。在场者包括陆路交通局执法主任拿督瓦鲁万、行政主任旺阿末乌兹尔、甲州陆路交通局局长莫哈末法迪尔、副局长陈金伦等。



柔州数量最多

他指出,截至今年6月,该局充公1850辆复制车,全都是进口豪华车,其中数量最多的是柔佛州,共有357辆,排行第2的是登嘉楼272辆,甲州有141辆。

纳兹里西伦说,被充公的复制车以丰田Vios为多,其余包括丰田Velfire、Alphard、Estima等。

他说,除了有复制车集团在背后操纵,这不法活动也涉及其他部门,包括“内鬼”、银行等。

“至今,我们还未逮捕涉案者,我们只充公复制车,以在日后销毁。”

他说,该局若发现复制车,将在陆路交通法令64条文下充公车辆,再向车主展开调查。拥有复制车的车主,可能另外面对5项罪行,即陆路交通法令第108条文,伪造注册号码及伪造车辆执照;第15条文(没有车辆执照);第90条文(没有保险);第7条文(使用没注册车辆)。

他补充,在上述5项罪行下,一旦罪成,可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一年。

买便宜车勿以为捡到宝

“比市价便宜、卖家包括提供更新路税服务,这些很可能是复制车集团的伎俩。

纳兹里西伦揭发售卖复制车的4大伎俩时说,卖家售卖复制车时,售价可能比市价便宜一半,但新车主别开心得太早。

他说,不法集团的手法也包括提供更新路税服务,刚买到复制车时,已获更新一年的路税。接着,卖家告诉新车主,隔年要更新路税时,必须找卖家,不过,一年后,卖家已人间蒸发。

纳兹里西伦指出,第3伎俩就是轿车路税未逾期,就被发现已被更新。新车主也不要以为“捡到宝”,因为已获更新的路税是原装轿车,并非复制车。

他也提醒,复制车虽有伪造“车卡”,但没路税、没保险,在路上行驶完全没保障。

4同款车拥同注册号码

纳兹里西伦说,市面上出现过4辆轿车,拥有相同的注册号码、同一款车、相同颜色,引人混淆。

“4辆相同注册号码、同款车,谁是真正的车主?只有把轿车送往陆路交通局及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检验,才知道所买的车是否复制车。”

他强调,复制车使用的配备、零件,看似原装,但只有25名经过特别训练的“复制车特别小组”,以“慧眼”在全国走透透,识破复制车。

纳兹里西伦说,复制车皆由邻国进口,使用的零件及配备都是邻国原装货,但有些零件可能在我国不一样,因此,陆路交通局促请公众加以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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