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局設特別小組 半年充公近2000複製車
(馬六甲2日訊)基於我國複製車情況泛濫,陸路交通局今年1月成立“複製車特別小組”,於半年內充公近2000輛複製車。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納茲里西倫提醒公眾,勿以為購買到便宜的二手進口車,撿到便宜貨,當心這些二手車是複製車。
他說,一旦被該局發現買到的是複製車,除了轎車被充公,車主還可能面對另5項罪行,車沒了還可能被罰款或坐牢。
納茲里西倫今早出席甲陸路交通局開齋節開放門戶時,這麼指出。在場者包括陸路交通局執法主任拿督瓦魯萬、行政主任旺阿末烏茲爾、甲州陸路交通局局長莫哈末法迪爾、副局長陳金倫等。
柔州數量最多
他指出,截至今年6月,該局充公1850輛複製車,全都是進口豪華車,其中數量最多的是柔佛州,共有357輛,排行第2的是登嘉樓272輛,甲州有141輛。
納茲里西倫說,被充公的複製車以豐田Vios為多,其餘包括豐田Velfire、Alphard、Estima等。
他說,除了有複製車集團在背後操縱,這不法活動也涉及其他部門,包括“內鬼”、銀行等。
“至今,我們還未逮捕涉案者,我們只充公複製車,以在日後銷毀。”
他說,該局若發現複製車,將在陸路交通法令64條文下充公車輛,再向車主展開調查。擁有複製車的車主,可能另外面對5項罪行,即陸路交通法令第108條文,偽造註冊號碼及偽造車輛執照;第15條文(沒有車輛執照);第90條文(沒有保險);第7條文(使用沒註冊車輛)。
他補充,在上述5項罪行下,一旦罪成,可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一年。
買便宜車勿以為撿到寶
“比市價便宜、賣家包括提供更新路稅服務,這些很可能是複製車集團的伎倆。
納茲里西倫揭發售賣複製車的4大伎倆時說,賣家售賣複製車時,售價可能比市價便宜一半,但新車主別開心得太早。
他說,不法集團的手法也包括提供更新路稅服務,剛買到複製車時,已獲更新一年的路稅。接著,賣家告訴新車主,隔年要更新路稅時,必須找賣家,不過,一年後,賣家已人間蒸發。
納茲里西倫指出,第3伎倆就是轎車路稅未逾期,就被發現已被更新。新車主也不要以為“撿到寶”,因為已獲更新的路稅是原裝轎車,並非複製車。
他也提醒,複製車雖有偽造“車卡”,但沒路稅、沒保險,在路上行駛完全沒保障。
4同款車擁同註冊號碼
納茲里西倫說,市面上出現過4輛轎車,擁有相同的註冊號碼、同一款車、相同顏色,引人混淆。
“4輛相同註冊號碼、同款車,誰是真正的車主?只有把轎車送往陸路交通局及電腦驗車中心(PUSPAKOM)檢驗,才知道所買的車是否複製車。”
他強調,複製車使用的配備、零件,看似原裝,但只有25名經過特別訓練的“複製車特別小組”,以“慧眼”在全國走透透,識破複製車。
納茲里西倫說,複製車皆由鄰國進口,使用的零件及配備都是鄰國原裝貨,但有些零件可能在我國不一樣,因此,陸路交通局促請公眾加以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