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娶受害者逃制裁 婦女組織反對擬討公道
(吉隆坡3日訊)1名男子強姦14歲女生,為避免遭受法律制裁,該名男子娶其受害者,引起大馬婦女非政府組織反對,欲為受害者討回公道!
來自砂拉越州的被告阿末蘇里(22歲)在去年以強姦罪名提控上庭,并被判有罪,監禁30年,唯在該州法律下,一旦嫌犯與受害者結婚,并提呈有關結婚證明書,即可以免受牢獄之災。
隨后,阿末蘇里也在伊斯蘭法迎娶該名受害者;吉隆坡婦女援助組織(WAO)發言人陳香利(譯音)接受“湯森路透社”(Thomson Reuters)訪問時指出,不少強姦犯都會娶受害者,避免受到牢獄之苦,為此這是非常普遍的事。
砂州婦女組織副主席ANN TEO說,該名強姦犯的做法,為其他人打開缺口,讓他人知道,可以迎娶有關受害者來逃避相關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