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華小校地主權 董聯會將邀學校交流
(吉隆坡3日訊)董總主席拿督劉利民指出,各州董聯會將向各華小董事部解釋校地主權的嚴重性,並在明年舉辦全國華小董事交流會,共同研究國家教育法令對華小地位的詮釋。
他說,許多華小董事對校地主權事項缺乏認識,而董總身為華教橋頭堡,有責任向董事部解釋,以免被誤導。
“我們明白董事部面對問題,可是此條件(放棄校地擁有權)不合理,董總會繼續跟進進展。”
劉利民今日就華小校地主權課題召開記者會時強調,教育部將華小和淡小分為“全津學校”和“半津學校”,是一項嚴重錯誤及具誤導性的做法。
他說,教育法令從未根據校地擁有權,把學校劃分為“全津”和“半津”條文規定,而是教育部官員違法教育法令下自訂的區分。
“根據1996年教育法令,我國教育制度只有政府學校、政府資助學校和私立學校的劃分,所有華小都被歸類為政府資助學校。”
或衝擊華小本質
他說,教育部的一些官員以小拿破崙思想辦事,自作主張,法外立法,炮製出所謂“全津”及“半津”學校,使得前者每年的水電費全由教育部承擔,後者卻只能從教育部中獲得固定的水電費款項,額外超支的費用一律由董事部和家協承擔。
“此舉導致部分華小董事部,為了解決每月不敷的水電費等簡單動機下,在沒有充分了解教育法令的條文,以及不了解董事部的重大責任之下,議決申請成為全津學校。”
他強調,董事會由此而放棄校地主權,肯定衝擊華小本質,也導致華小未來地位受到挑戰。
華中改制當前車之鑒
劉利民提醒全國華小董事部,以改制華文中學為前車之鑒。
“當年政府甜言蜜語、誓言旦旦保證之下,說服華文中學選擇接受改制,並且答應多項承諾,但政府到今天都沒有實現承諾。”
他補充,從過去種種事實表明,將校地獻給教育部,也不可能就此獲得公平和平等的對待。
“從此不需華社和董家教來資助其發展的說法,僅是一廂情願;董事部若不保護華社的教育資產,不捍衛主權,單元化教育政策的最終目標,就會逐步落實。”
劉利民指出,1996年教育法令第125條款列明,若是一所教育機構的董事或負責管理的人,不遵守本法令的任何規定,或在法令下所製定的任何條規,部長可終止或取消任何撥款。
“董總就上述條款作假設,若部長或官員對華小實施一些被華社或華小認為不利的條款或條件,而華小不遵循,那麼政府的撥款就可能被終止或取消,這是以經濟制裁或財務封鎖方法逼你就範。”
冀停止申請轉為全津
劉利民也說,雪隆一些華小陸續申請轉為全津,其他州屬相信也會有同樣的問題。
“全國華團及關心華教者若坐視不理,可能會導致更多‘骨牌效應’。我誠懇希望所有已決定申請轉換為全津學校的董事部,停止相關動作,並與董教總等教育團體聯繫,尋求意見以做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