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公司暫關閉 職員有權索遣散費 762183 762183 2016年8月04日2016年8月04日 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如今雇主準備關閉,卻不曾提過會否給予員工遣散費。 ⊙陳女士指出,其工作的公司因為經濟壓力,打算暫時關閉,換言之她將失業。 她說,雇主只告知多營運兩個月,但從沒提過遣散費。 “在我和雇主相識多時的情況下,如今只求合理的遣散費。” 陳女士坦言,由于和雇主相熟,所以兩人之間沒有合約,這會否造成自己無法取得遣散費? ★雪州勞工局官員 只要陳女士有薪水單,就代表是有關公司的職員,因此公司必須按照法令給予遣散費。 事主的雇主還沒說拒絕給予遣散費,建議對方靜觀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