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到管理公司擔任兼職,離職接近半年,卻還沒獲得最后一個月的薪金。
⊙陳小姐指出,她在有關公司擔任兼職會計師已2年,但雙方沒有任何合約。
她說,在農曆新年后就口頭通知上司,準備在3月離職,惟直至離職前都沒有提交辭職信。
“我最后一次就薪金一事聯絡上司時,后者表明會在開齋節后匯到銀行戶頭。”
她指出,假設公司繼續拖欠薪金,能採取什么行動?
★林若輝律師
陳小姐是擔任兼職,只能稱為獨立包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所以無法尋求勞工部的援助。
因此,欲追討薪金的話只好委任律師發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