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陳毅強
(巴生4日訊)佔用公共泊車位兜售轎車,巴生市議會執法組向業者發出罰單!
二手車業者將欲兜售的轎車停放在公共泊車位,以吸引消費者的注意並非新鮮事,然而巴生市議會也開始關注類似的事件,因為業者的做法已嚴重影響公眾權益。
巴生市議會公關主任諾菲查告訴《中國報》,鑒于市議會接連接獲公眾的投訴,指二手車業者佔用泊車位的情況嚴重,讓公眾面對沒位泊車的問題。
“為此,巴生市議會執法組已前往多個地區視察,包括巴生港口一帶,并向涉及的二手車業者發出罰單。”
公眾沒位泊車
她指出,當天,負責的執法人員,向每一輛停放在路邊兜售的轎車都發出罰單。
她強調,市議會並非要為難業者,然而有關泊車位是公共的,不能作為買賣二手車的場地,希望業者明白。
巴生市議員邱宜達受詢時透露,巴生區域的車行主要集中于加埔路(Jalan Kapar)、港口路(Jalan Raja Muda Musa)、甘榜爪哇(Kampung Jawa)一帶。
“據瞭解,車行霸佔泊車位的問題,主要發生于部分的商業區。”
他重申,市議會是不允許業者應利用公共泊車位的便利,以進行商業或買賣轎車的活動。
他認為,業者必須瞭解公眾所面對的問題,且若業者認為必須擁有更大的營業空間,應設法擴充營業空間,而不是通過上述做法,因為這將給公眾帶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