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指,已在今年5月投入運作的北馬區分層地契管理仲裁庭,開審進度緩慢,迄今僅進行3次審訊。
他指出,目前排期等待的案件至少有30至40宗,單是公寓單位面對漏水問題入稟仲裁庭,以向有關人士索賠的個案約30%。
他說,由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委任的中馬、南馬、北馬及東海岸等4區分層地契管理仲裁庭,目前僅有16名庭主,而這些庭主必須跨州審理有關個案。
他指出,這些庭主都是來自外州,他們必須從老遠來檳審理案件,耗時耗力,由于當局頻頻無法給予審訊日期,已造成入稟的事主,須排期至少兩個月,案件才獲審理。
他今早在其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時說,位于檳島海墘路瑪拉建築物(Mara)8樓的北馬區分層地契管理仲裁庭,是在5月17日開始運作。
他說,但該仲裁庭從5月至6月進行過3次的審訊后,就未有案件進行審理。下一案件開審,則定于8月18日。
他認為,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應委任檳城具備條件,且沒有與案件有任何利益衝突的律師,擔任北馬區分層地契管理仲裁庭庭主。
促委檳律師任庭主
他說,之前曾前來檳城審理案件的庭主,分別來自馬六甲及吉隆坡,至于庭主跨州審理案件的一天津貼為600令吉。
他指出,凡在律師界或司法界有10年經驗的律師,即可向該部申請,但是后者往往劈頭第一句便會問如“您能到關丹審訊嗎?”
“我希望當局也可以委任檳城律師,擔任庭主一職,並促請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關注仲裁庭開審進度緩慢問題。”
黃偉益要求諾奧馬正視
黃偉益將針對北馬區分層地契管理仲裁庭開審進度緩慢問題,致函新任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丹斯里諾奧馬,以要求后者正視此問題。
他說,仲裁庭在審理案件方面,不應該被延誤,否則正義無法獲得伸張。
他指出,在其手中處理已入稟仲裁庭的兩宗個案,首宗為一高級公寓針對共管機構沒委任稽查師問題,已在5月20日入稟。次宗于6月1日入稟,有關個案是一產業現任管理委員會,針對前管理委員主席不移交相關文件或物件等問題入稟仲裁庭。
“根據我向仲裁庭查詢,迄今當局仍無法給我確定的開審日期。我相信有關案件至少要等待兩個月,才會受審理。”
另外,他說,目前,州內約有1400座高樓住宅建築物。
新聞背景
法令生效後成立7仲裁庭
自《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生效后,我國已成立7個分層管理仲裁庭,其中4個設在聯邦直轄區,另3個設在北馬區的檳島、南馬區的新山,及東海岸的瓜拉登嘉樓。
位于檳島海墘路瑪拉建築物(Mara)8樓的北馬區分層管理仲裁庭,已在5月17日開始操作並審理案件。
至于甲拋峇底房屋仲裁庭,則只是審訊有關房屋索償的案件,一切有關分層管理索償的案件都在檳島海墘的仲裁庭進行。
欲入稟北馬區分層管理仲裁庭者,仍需到甲拋峇底房屋仲裁庭進行入稟程序或申請,因為檳島海墘仲裁庭只是在審訊時操作,平時並沒有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