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燕萍:謹記楊偉光的教訓

新山法庭日前審理一起18歲華裔青年充當大耳窿跑腿派發傳單和張掛廣告橫幅的個案,青年當庭認罪,法官基于被告初犯和來自貧困家庭,判處被告罰款2000令吉。

實際上,我國大耳窿聘僱的跑腿,并非只有一個18歲青年,被告只是被警方逮捕的個案,全國仍有許多被不法集團利用的青少年存在。

踏入歧途的青少年,絕大多數來自問題與貧困家庭,他們急于找快錢,扭轉命運,才會從事犯法工作。

大家還記得2007年在新加坡販運海洛因的楊偉光嗎?他犯法那年才19歲,楊偉光來自破碎家庭,父母在他3歲時離異,母親患上憂鬱症,住在沙巴油棕園的木屋,靠母親洗碗每月賺取460令吉養大他。

為讓母親過上好日子,他12歲離家出外闖蕩,16歲更離鄉背景到西馬謀生,就是因受教育程度不高,他急著想擺脫貧困,19歲那年天真以為運毒不會被判死刑,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販毒。

楊偉光很慶幸,他的個案引起社會關注,在律師不斷上訴與新加坡2013年執行濫用毒品(修正)法令后,他成功逃過死囚命運,在該法令下獲改判為終身監禁和施加最低15下強制性鞭刑。

當然,家庭破碎與貧窮絕不是犯罪的藉口,但來自這些家庭的孩子,沒有受到社會應當的關注,只嚐到社會冷眼和瞧不起,也確實促使他們急著想擺脫現況,掉入不法集團的陷阱。

我國仍有許多貧困家庭孩子,應受關注與協助,如果社會給予這些家庭更多援助,讓孩子免於忍受沒錢帶來的社會冷漠,孩子的命運或許就會不同,能擁有更美好的將來。

(新山辦事處高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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