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厂商从10月起 香烟盒须贴新标签
(布城5日讯)关税局宣布,所有本地香烟厂商从10月1日起,必须在本地出产的香烟盒贴上新的香烟税标签(tax stamp),以取代现有的安全油墨(security ink)。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有关使用香烟税标签的更换期,将从8月1日至9月30日分阶段进行。
“市面上已印有安全油墨的香烟盒,只允许在市场销售至明年3月31日;在此日期后,厂商必须撤回所有未被销售的香烟盒。”
文告说,若厂商没这么做,关税局有权充公有关香烟,厂商也可在1976年国内税法令第74条文被控,首犯可判处罚款不少过国内税数额的10倍、不超过国内税的20倍,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指出,厂商也可在2014年货物及服务税法令第89条文下被控,首犯可判处罚款不少过10倍和不超过20倍税务数额,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本地香烟使用香烟税标签,是为了符合使用印花税收取香烟货物税的国际标准,并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因为香烟税标签具备追踪功能,让烟草供应线能获得有效监管;这也能保障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