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廠商從10月起 香煙盒須貼新標籤

(布城5日訊)關稅局宣佈,所有本地香煙廠商從10月1日起,必須在本地出產的香煙盒貼上新的香煙稅標籤(tax stamp),以取代現有的安全油墨(security ink)。

該局今日發文告說,有關使用香煙稅標籤的更換期,將從8月1日至9月30日分階段進行。

“市面上已印有安全油墨的香煙盒,只允許在市場銷售至明年3月31日;在此日期后,廠商必須撤回所有未被銷售的香煙盒。”

文告說,若廠商沒這么做,關稅局有權充公有關香煙,廠商也可在1976年國內稅法令第74條文被控,首犯可判處罰款不少過國內稅數額的10倍、不超過國內稅的20倍,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文告指出,廠商也可在2014年貨物及服務稅法令第89條文下被控,首犯可判處罰款不少過10倍和不超過20倍稅務數額,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在本地香煙使用香煙稅標籤,是為了符合使用印花稅收取香煙貨物稅的國際標準,並符合世界衛生組織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因為香煙稅標籤具備追蹤功能,讓煙草供應線能獲得有效監管;這也能保障國家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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