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賣身分證非政府組織 副內長:買家賣家皆犯法
(八打靈再也5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努嘉茲蘭說,該部將調查售賣身分證的非政府組織,及非法入境大馬的外勞。
“未經政府批准,擅自售賣身分證是犯法的,不論買家或賣家,擁有虛假證件都屬犯法。”
努嘉茲蘭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政府猜測這些人與犯罪活動有關。
“我們關注這個問題,並採取適當對付行動。”
他說,政府沒接到任何要求,透過相關組織發放身分證件。即使有關組織提出這方面的申請,但還未獲得批准,因此擅自派發身分證是嚴重罪行。
“這不是玩笑……,大家須按章行事,身分證必須經過審核,確保資訊準確,否則是欺詐行為。”
詢及大馬羅興亞籍人權組織(MERHOM)為了避免難民被欺辱,而發放100張身分證給羅興亞人事宜,努嘉茲蘭說,MERHOM不在政府監督下發放的證件都不具任何價值,它也沒權力發放身分證。
“無國籍人士在我國無法享有權益,很多人擅自發放身分證,並希望獲得政府尊重。”
“這些無國籍的人是非法入境,執法當局只是做他們分內事。”
據悉,MERHOM自稱該族群因沒證件,常受執法當局為難,才發出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