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激起一陣針對網絡犯罪要提高警惕的呼聲。
隨著智能手機普及,使用手機上網的人數不斷增加。連我年邁的父母從當初只懂得接電話,到現在會用工具和孫子聊天及下載歌曲。智能手機的普及率,可說令人始料不及。難怪手機大哥公司在新型手機發售之際,都選擇馬來西亞為其中的首發售國家。
我最近去澳洲參加一個共和聯邦國家的研討會,題目就是“網絡安全與犯罪”。根據所提供的數據,截至5月,我國共有2060萬個互聯網用戶,佔人口的68%。可是智能手機的登記人數,卻是4250萬個,為總人口的139%。也就是說,有些人同時擁有兩部手機,若兩部都擁有上網功能,受到網絡犯罪或攻擊的幾率就比別人高出一倍。可見,網絡已在不知不覺中,存在于我們身邊,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研討會讓我們幾個國會議員思考,國內針對網絡安全是否採取了足夠措施?我們有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每年都向各家通訊公司征收可觀費用,到底該委員會如何利用這收集到的費用,去展開防範網絡犯罪的工作。
另外,對馬來西亞而言,除了利用釣魚技術來騙取密碼等的跨國網絡犯罪之外,利用網絡進行煽動、挑撥種族之間的仇恨,及製造宗教之間的緊張等犯罪行為,都是其他國家所沒有面對的。所以打擊網絡犯罪極需要跨國合作,因為許多網絡社交媒體,諸如面子書、推特、微信等,都是外國公司,我們要鑒定犯罪者身分,需要這些社交媒體公司配合提供資料,才能採取進一步行動。
馬來西亞在邁向先進國的同時,必須增加網絡警察的數目,同時提升網民對自己使用互聯網的責任的認知。許多網民根本不知道,或許不在乎口不擇言,這在網絡裡是要付出代價的。在教育方面,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要多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