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年齡介於24歲至53歲泰國籍的男女,涉騙金沙賭場137萬2300元(約411萬令吉),經過109天的審訊,傳召了53名證人,13人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坐牢。
他們涉及在2013年5月6日早上11時32分潛入金沙賭場撲克牌儲藏處,偷取一盒416張撲克牌,拍下撲克牌順序後歸還。
據《海峽時報》報道,老千集團之所以會落網,部分原因是因為可疑舉止被金沙賭場閉路電視畫面拍下,其中包括他們在撲克牌儲藏處偷取撲克牌以及事前到場勘察的畫面。
判詞顯示,被指是集團主謀的51歲泰國商人盛曼尼翁(Sengmanivong Soum)與另外7名被告在2013年4月26日,被拍攝到形跡可疑地聚集在撲克牌儲藏處前。
撲克牌在5月6日被偷當天11時32分,盛曼尼翁也跟另外8名被告被拍到聚集在撲克牌儲藏處前。
閉路電視也拍到其中3人事後沿著連橋從賭場走回酒店,進入房間,兩人在11分鐘後沿著同一條路走回賭場。
11時52分左右,盛曼尼翁與6名被告又被拍到聚集在撲克牌儲藏處,而與半個小時前一樣,大家築“人牆”緊貼著站在撲克牌儲藏處前,看著報紙和雜誌,從各個角度掩飾了儲藏櫃門,不讓人看見。
老千集團其中7人之後在5月6日和7日期間,連同其他不知名的同夥回到金沙賭場的“百家樂”賭桌上,贏得137萬2300元的現金籌碼,因此觸犯賭場管製法令,13人被判監12個月至17個月之間。
根據文件,老千在5月7日凌晨3時展開行動,“搏殺”3小時進帳137萬。
法官表示,這起詐騙計劃規模史無前例,顯然是新加坡有史以來最大宗的老千集團騙案。
法官在判詞中提到,集團早有預謀,而且計劃精密,犯案前還在菲律賓和新加坡綵排。
法官也指,每個被告所扮演的角色分配的很清楚,而且除了落網的14名被告,他們的口供也顯示,涉案人數不僅如此,這個計劃的實際規模或許永遠成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