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紧急车道就是错 第3批11人理由再多仍被罚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滥用紧急车道就是错 第3批11人理由再多仍被罚

涉案的被告及家属,在接受判决后,于亚罗牙也法庭外缴付罚款。
涉案的被告及家属,在接受判决后,于亚罗牙也法庭外缴付罚款。

(马六甲25日讯)乘客发烧、需停下车打针、晕车浪呕吐、和友人赶去吉隆坡助其跌倒的妻子……不管是甚么理由,使用紧急车道,就要受罚!



第3批共11名,于5月底在南北大道使用紧急车道,导致救护车延迟一小时抵达意外现场、造成两兄弟死亡的违规驾车人士,今日各被罪成罚款1500令吉,总罚款额是1万6500令吉。其中两名被告是接到逮捕令而出庭。

虽然众多被告皆给予“紧急”理由,不过,推事诺阿芝查皆当场斥责被告,不应使用紧急车道。

她说,紧急车道只是让有紧急用途的车辆使用,其他车辆都不能使用。



上述车祸发生后,陆路交通局根据公众及救护车所拍下的视频及照片,鉴定78名驾驶人士违法使用紧急车道,分批将他们控上法庭。

50人被控

首批20人于上月18日被提控,总罚款额为2万8000令吉。第2批19人被控的违法者,于上月25日被控,全都俯首认罪,共被判罚款2万9100令吉。

截至今日,已有50人在此案下被控及遭罚款。

今日的11名被告年龄介于25岁至62岁之间,他们被控于今年5月22日下午5时许,在南北大道222公里,身为驾驶人士使用紧急车道,牴触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53(1)法则,并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2)条文下受处罚。

11名被告分别被控,各被罚款1500令吉,总罚款额为1万6500令吉(人名皆译音)。他们在庭警陪同下到缴付罚款柜台付款。

“妻呕吐不止情急下违规”

“我载着发烧的妻子回吉隆坡,妻子在车上呕吐不止,我逼不得才驶入紧急车道。”

来自槟城的被告李益福(译音,32岁)向推事求情时说,事发时,他与身体不适的妻子从柔佛返回吉隆坡,抵达事发地点时,轿车困在车龙,走走停停,导致妻子晕车浪,呕吐至少两次。

当推事问起为何事先没准备塑料袋,即使乘搭巴士前往吉隆坡,长巴司机也不会停下巴士让身体不适的乘客下车呕吐。

被告说,车内所准备的两个塑料袋已(装)满,他没办法下才驶入紧急车道。

尽管如此,推事还是宣判被告罚款1500令吉,与其他10名被控的被告面对相同刑罚。

新闻背景
耽误救护车兄弟失救

于5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南北大道第228公里路,两名死者莫哈末马阿骆夫(37岁)及弟弟阿兰依克峇(19岁)共乘摩哆,撞击抛锚在紧急车道的轿车。

事发后,不少车辆使用紧急车道,导致救护车一小时后才赶到现场,造成两兄弟失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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