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Pak Tunggal黨捉首腦” 警起獲25萬令吉賊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破“Pak Tunggal黨捉首腦” 警起獲25萬令吉賊贓

卡馬魯丁(左起)、魯斯蘭、梁昌輝、莫哈末拉菲及瑟納威展示警方「戰利品」。
卡馬魯丁(左起)、魯斯蘭、梁昌輝、莫哈末拉菲及瑟納威展示警方「戰利品」。

(馬六甲8日訊)在過去4個月專撬開擺空城住家及店面,並偷走大量財物的“Pak Tunggal黨”,于本月初遭警方搗毀,除了逮捕該黨首腦及得力助手,也起獲25萬令吉賊贓。



該黨由6人所組成,專幹下破門行竊案,包括眼鏡店、手錶店,警方逮捕其中兩人,仍追查另4人下落。

甲州副總警長拿督魯斯蘭哈山高級助理總監于今午在野新警區,在警方刑事調查主任卡馬魯丁助理總監、副主任瑟納威警監、野新警區刑事調查見習警長梁昌輝、查案官莫哈末拉菲陪同下,宣佈警方于本月2日上午11日在阿賴柏達納所展開的取締行動,取得成果。

魯斯蘭說,警方相信偵破15宗破門行竊案,包括6宗在野新、9宗在甲中央縣內。



他說,嫌犯幹案手法是自行巡邏、探聽及策劃,以找出空無一人的屋子或店面下手。

來不及脫售就被補

他指出,嫌犯在爆竊后,短時間內脫手賊贓,以購買毒品,有時還使用失竊摩哆幹案,因而引起警方疑心。

他相信警方所充公的1輛轎車、3輛摩哆及大量賊贓,是嫌犯還來不及脫售,就被取締。

“此黨首腦僅28歲,另4名還在逃逸的年約20歲至30歲。兩人皆是警方追拿的嫌犯,兩人經尿檢后,發現呈陽性報告。”

魯斯蘭還說,警方將以刑事法典第379A條文(偷竊轎車)、457條文(破門行竊及偷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展開調查。

他還說,警方所充公的轎車,是武吉峇汝失竊,相信是嫌犯幹案時,也把轎車一併駕走。

遭充公的賊贓包括48幅眼鏡、17個眼鏡包、50台多種品牌手機、4個平板電腦、20枚手錶、3架電視機及音響系統、3台手提電腦、1把日本武士刀、大剪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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