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试用期、降职、辞退 职场孕妇40%遭歧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延长试用期、降职、辞退 职场孕妇40%遭歧视

20160810mc77



(吉隆坡9日讯)妇女援助组织(WAO)民调显示,有超过40%女性,曾经历因怀孕而在职场受到歧视的经验。

该组织是通过网上展开这项职场女性歧视的民调,共有222名来自全国的职场女性接受访问。

调查显示,雇主歧视怀孕职场女性的首5种方法,包括让她们的职务变得多余、拒绝让她们擢升、延长试用期、降职和终止雇用。



妇女援助组织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这项民调目的是要推广职场女性的尊重、保护和平权,尤其是怀孕妇女。

拒绝聘用

妇女援助组织(WAO)执行主任苏米特拉说,一位女性有自由选择是否以及何时怀孕,更不需因为怀孕而担心失去工作。

“马来西亚政府必须确保雇主不会歧视怀孕妇女,因为女性怀孕而开除、降级或是拒绝聘请,都是一种性别歧视。”

她说,我国的联邦宪法和任何形式的公约,都禁止和致力于消除性别歧视,若是雇主惩罚怀孕的女性,即违反妇女人权。妇女有选择家庭、工作权利,并且得到应得的酬劳。

根据调查,雇主也会在招聘时,歧视怀孕妇女。

苏米特拉说,有近40%受访女性坦言,她们在应征工作时会被询问是否怀孕,或是有否计划在近期内怀孕。

“雇主在女性申请工作的过程中,询问其婚姻状况、怀孕状况或计划、性取向或年龄,都属于性别歧视。”

其中也有20%受访者表明因为在应征工作时坦白告知怀孕,都遭到拒绝聘用。另外,有30%受访者表明因为担心升迁及失去工作,而推迟怀孕计划。

“目前,马来西亚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在求职时询问这些问题,现在正是时候让我们修法。一些国家如美国已落实怀孕歧视法,以保职职场怀孕妇女的权益。”

8妇女仅1人正式投诉

苏米特拉说,在8名因为怀孕而在职场受到歧视的妇女中,只有一人会作出正式投诉。

她说,很多女性都不知道自身的权益,这是必须关注的课题。

“她们不知道如何寻求正义,即使她任知道有这样的管道,也会因为担心受到骚扰而不敢站出来。”

目前,若是雇主因为女职员怀孕而解雇她,那么后者其实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或是工业关系办公室投诉,案件可以带上工业法庭审理。

她也说,若是该名怀孕妇女没有获得1995年雇用法令提供的怀孕福利,或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可以通过法律追讨,但我国法律对怀孕职场妇女的保护仍然很有限。

“虽然我国在1995年签署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但是却没有在立法时采纳公约中的条例。

她说,我国迫切需要一个性别平等法令,保护所有女性员工,包括在私人界工作的女性。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