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贼赃监禁罚款 警方提醒民众便宜莫贪
(关丹9日讯)贪小便宜,随时招来牢狱之灾!
关丹警区主任阿都阿兹强调,便宜莫贪,更勿随意购买来历不明的廉价物品,只要被发现为贼赃即有罪,随时会被控上庭,逃不过面对监禁及罚款的刑罚。
他今午针对该区肃毒组取缔行动结果,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捕13涉偷摩哆嫌犯
他说,在该为期12天(上月23至本月3日)的取缔行动中,警方成功在北根珍尼垦殖区,逮获13名涉及摩哆偷窃案的嫌犯,各别为10名男性及3名女性,包括华裔、巫裔及原住民,年龄介于20至30岁。
他说,所有嫌犯今日被控上关丹推事庭,总共被控以20项罪名,被控的罪名包括拥有贼赃(刑事法令第411条文)、偷窃(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及使用贼赃(刑事法典第414条文)。
“多数的嫌犯都被控以拥有贼赃罪名,将面对的刑罚即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即使嫌犯被控时不认罪,并表明不知该些物品为贼赃,一律都是无稽之谈,只因贼赃售价低于市价多倍,同时也不获任何的保家,都是一般买卖的常识。
“因此,在购买市价过百的零件或物品,却没有查清其来历,最终被揭发为贼赃才后悔,是难以被接受的借口,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只会因小失大。”
追捕偷摩哆党头目“珍尼王”
关丹警方瓦解珍尼区偷窃摩哆党,一网打尽13名嫌犯,目前正全力追捕自称为“珍尼王”的党派头目,即当地巫裔男子东姑莫哈末阿民(25岁)归案。
阿都阿兹指出,警方在该项取缔行动中,一次过逮获13名男女嫌犯,并在现场起获15辆摩哆以及一个摩哆铁骸,全数被押返警局以作调查。
“因为有市场,所以就有供应,要有无本的供应,就是以胆量来作抵押,犯上偷窃罪,因此,希望消费者勿再贪小便宜,购买廉价物品而犯法,并且希望减少需求,而让偷窃罪因没需求量而下降。”
阿都阿兹也说,警方于本月5日,早上11时,在关丹哈芝阿末路一带的一家店屋里,逮获一名巫裔男毒贩(38岁,失业汉),起获总值5万2150令吉的毒品。
他说,该些毒品计1.8公斤重的海洛因、1990粒5仔以及0.33克重的冰毒,嫌犯尿检呈阳性,并拥有3项毒品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