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得奧運會銀牌,張俊虹與潘德麗拉,在國家體育理事會的獎勵計劃下,可瓜分30萬令吉的獎金,並可享有大馬奧理會運動員退休計劃下的每月3000令吉終生退休金。
在此獎勵計劃下,奧運及殘疾人奧運會屬於A1類,個人或5人及以下團隊的金牌、銀牌及銅牌的獎金,分別為100萬、30萬及10萬令吉,6人或以上每位隊員可獲得15萬、4萬及2萬令吉獎掖。
這個賞格,比A2類的亞洲運動及會共和聯邦運動人的個人及五人以下團隊高許多。
之前,本地一家英文日報在引述“馬新社”報導時,指國家體育理事會總監拿督阿末沙巴威指出,贏得奧運銀牌的健兒,可獲是60萬令吉加每月3000令吉退休金。
阿末沙威巴在這篇報導也指出,張俊虹及潘德麗拉將瓜分60萬令吉的單筆獎金,及即刻生效的終身退休金。